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〔2017〕第21号
日期:2017-12-29  作者:  浏览量:3453

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
   

 

2017〕第21

 

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1228日通过,决定任命:

夏祖海为重庆市江津区城市管理局局长。

因机构更名,夏祖海原重庆市江津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局长职务自行消失。

任命:

蒋璐、刘云龙、伍云嫦、王宝德、王琮鑫、姚洪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;

周利容、贺雁、梁正陶、邓勇、张全生、刘勇、周友良、扈小平、周福贵、马琼、黄波、蒋中兰、刘光玉、周小刚、樊伟、李杨、罗永芳、王华生、陈波、侯义荣、王成林、黎峰、周良海、向玫霖、游议云、施代明、陈洁、魏启明、刘春花、王幽然、秦富斌、何连杰、陈晛、刁长琴、陈利、吴燕、刘敏、张焕春、康晓琴、朱道群、卢泽先、郑言义、何娅、黎志碧、王评、程啟富、张贵群、周存秀、郑娟、马恩平、李英、袁增富、刁桂成、程绪奎、程治亮、傅光碧、廖祖超、刘崇福、罗江福、唐凤、王其红、邱德宁、王怀祥、刁亚、李大华、刘永东、谭光学、顾小利、李俊、李森群、刘晓容、张兴琼为重庆市江津区人民陪审员。

免去:

杨再华、郭明华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 

20171228    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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