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〔2017〕第20号
日期:2017-12-29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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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公 告
〔2017〕第20号
根据李杰同志的辞职申请,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审议通过,决定接受李杰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,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。
特此公告。
江津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
2017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