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公告〔2019〕第22号
日期:2019-06-12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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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
关于接受李亮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决定
(2019年6月12日 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)
根据李亮同志的辞职申请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《重庆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:同意接受李亮同志辞去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,报重庆市江津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。
重庆市江津区人大常委会
2019年6月12日